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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代通知金支付要求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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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6.29 · 1910人看过
导读:代通知金是用人单位符合法定情形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时额外支付的一个月工资。支付要求为用人单位存在法定情形,像劳动者患病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及新安排工作、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调整仍不能胜任、客观情况重大变化致合同无法履行协商未达成协议等,且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劳动者上一个月工资标准)后可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代通知金支付要求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代通知金支付要求有哪些

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而需额外支付的一个月工资

其支付要求如下:首先,用人单位需存在法定情形,如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等。其次,用人单位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一个月工资是指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

二、劳动合同代通知金支付条件是什么

代通知金,即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定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时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而额外支付的一个月工资。其支付条件如下:

一是用人单位在以下三种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已做出并送达劳动者。在此情形下,用人单位需支付代通知金。

三、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此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比如你在单位工作3年,月工资5000元,那经济补偿就是3×5000=15000元。

代通知金涉及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的相关规定。了解了代通知金的定义和支付要求后,大家可能会想,若遇到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代通知金该如何维权?或者在一些复杂情况下,如何准确判断是否符合支付代通知金的条件?这些都是值得关注的问题。如果您在代通知金方面还有诸如计算标准是否准确、申请流程如何操作等更多疑问,别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助您明晰自身权益,妥善应对各类劳动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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