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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工伤期间薪资待遇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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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6.28 · 1895人看过
导读:江苏工伤期间薪资待遇有明确标准。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涵盖多种货币性收入,单位不得降低。一般不超12个月,严重或特殊经确认可延长但不超12个月。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期满仍需治疗可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单位未按规定支付,职工可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江苏工伤期间薪资待遇标准是多少

一、江苏工伤期间薪资待遇标准是多少

在江苏,工伤期间的薪资待遇有明确标准,具体如下:

一、停工留薪期内待遇

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这里的工资福利待遇涵盖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还有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各类货币性收入。

单位不能因职工工伤就降低其相关待遇。

二、停工留薪期时长

一般来说,停工留薪期不超过12个月。

但如果职工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不过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三、评定伤残等级后待遇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会停发原待遇,按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四、停工留薪期满后待遇

若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可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若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工伤期间薪资待遇,职工有权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江苏工伤后伤残津贴发放标准是怎样

在江苏,工伤伤残津贴发放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85%,三级伤残为80%,四级伤残为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60%。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六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具体标准可能会因政策调整等因素变动,建议关注当地人社部门最新规定。

三、江苏工伤后护理费发放标准是多少

江苏工伤护理费发放标准分两种情况:停工留薪期内: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

-完全不能自理: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支付。

-大部分不能自理: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支付。

-部分不能自理: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支付。

需注意,统筹地区不同,具体标准会有所差异。实践中,需结合工伤职工实际情况及当地规定确定准确护理费金额。

工伤期间薪资待遇有诸多规定,了解这些能更好保障职工权益。比如,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这为职工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评定伤残等级后会有相应变化,而停工留薪期满后情况又不同。但如果职工对工伤期间的薪资核算、待遇标准调整等方面还有疑问,比如不知道如何准确计算自己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构成,或者对伤残待遇具体内容有困惑,别担心。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依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详细解读工伤期间薪资待遇相关法律问题,为您的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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