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谁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主体主要有两类:
一是工伤职工。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自行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二是用人单位。在职工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有义务在规定时间内,如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认定为工伤后,若符合劳动能力鉴定条件,用人单位可代表职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此外,工伤职工的近亲属在特定情况下也可申请,如职工本人丧失申请能力等。需注意,申请应在规定时效内按法定程序进行,以保障权益。
二、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主体范围有哪些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主体范围包括以下几类:
1.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可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鉴定申请。
2.工伤职工:工伤职工本人有权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以确定自己的劳动能力受损程度。
3.近亲属:若工伤职工本人因身体等原因无法申请,其近亲属如配偶、父母、子女等,也可以代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申请需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法定程序,向有管辖权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并提供相关材料。
三、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还有其他主体吗
除职工本人外,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还有其他主体。
根据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的近亲属也有权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用人单位作为劳动关系主体一方,对职工劳动能力状况鉴定有参与权,这关系到其用人安排等。工伤职工近亲属在职工因身体或其他原因无法自行申请时,可代表职工提出申请,以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申请时需在规定时间内,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医疗诊断证明等。
当我们探讨谁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时,除了明确申请主体,还需要了解相关的后续事宜。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后,如果申请人对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而且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要是你在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主体、再次鉴定以及复查鉴定等方面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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