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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期间工资支付是如何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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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8 · 1688人看过
导读:劳动争议期间工资计算需依具体情况而定。若员工正常干活,用人单位按合同约定工资标准支付。因用人单位原因致员工无法正常工作,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按合同规定标准发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员工正常劳动,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未正常劳动则按当地规定发生活费。
劳动争议期间工资支付是如何计算的

一、劳动争议期间工资支付是如何计算的

1.劳动争议期间,工资咋算呢?要是员工正常干活,用人单位就得按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给钱。

2.要是因为用人单位的缘故引发劳动争议,让员工没法正常工作啦,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还是得按合同规定的标准发工资。

3.要是超过了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呢,要是员工正常劳动,就给的劳动报酬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要是员工没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就得按当地规定发生活费。

总之,得看具体是啥原因导致的劳动争议,还有员工是不是正常劳动,这样才能确定工资咋支付、标准是多少。

二、劳动争议期间经济补偿金该如何计算

经济补偿金计算与劳动者工作年限、工资有关。依据《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数额支付,支付年限最高不超十二年。

计算时,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如在劳动争议期间计算经济补偿金有争议,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解决。

三、劳动争议期间未签合同双倍工资咋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计算方式如下:

1.起算时间: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开始计算。例如,1月1日入职,2月1日起开始计算双倍工资。

2.截止时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状态结束之日。若补签合同,截止到补签当日;若解除劳动关系,截止到劳动关系解除之日。

3.计算基数:通常以劳动者正常出勤月工资为标准。一般不包含加班工资、非常规性奖金、福利性、风险性等项目。

需注意,双倍工资差额的仲裁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当我们探讨劳动争议期间工资支付是如何计算的时,要知道不同情形下计算方式有所不同。比如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对于劳动争议期间工资支付计算的具体细节、特殊情况处理方式等,你还有疑问吗?若有,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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