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圳离婚冷静期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离婚冷静期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申请,给当事人发受理回执单那天开始算。
自申请被受理并发回执单的第二天起,往后30天是冷静期。
这30天里,要是有一方不想离了,带上规定证件材料,去受理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填好撤回申请书。
冷静期过了30天内,双方没一起去领离婚证,也相当于撤回申请。这是民法典规定,深圳也照此执行。
二、深圳离婚冷静期内反悔法律后果如何
在深圳,离婚冷静期内反悔会产生如下法律后果。根据《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反悔不愿离婚的,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意味着双方婚姻关系继续存续,若要离婚需重新申请或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三、深圳离婚冷静期内反悔法律后果是啥
在深圳,适用与全国统一的离婚冷静期制度。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意味着离婚程序终止,双方婚姻关系依然存续。若想再次离婚,需重新申请离婚登记。
当探讨深圳冷静期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时,除了明确其起始点,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冷静期内,若任何一方反悔不想离婚了该如何处理呢?根据法律规定,只要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撤回离婚申请,离婚程序即终止。另外,冷静期满后,双方需在规定时间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若未申请,也视为撤回离婚申请。你是否在离婚冷静期方面存在疑问或遇到难题呢?如果对于深圳冷静期的计算、反悔处理等相关法律问题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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