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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后多久才可以做伤残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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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3.31 · 1854人看过
导读:工伤认定后,伤情相对稳定且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时,可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鉴定),一般停工留薪期满即可申请。停工留薪期据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确定,通常不超12个月,特殊情况经确认可延长不超12个月。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均可申请,需备好工伤认定决定书等材料,鉴定委员会会在60日内出结论,必要时可延长30日。
工伤认定后多久才可以做伤残鉴定

一、工伤认定后多久才可以做伤残鉴定

工伤认定后,伤情相对稳定,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就可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即伤残鉴定)。

一般而言,停工留薪期满即可申请。停工留薪期通常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确定,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需注意,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都可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时要准备好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等材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在收到申请后的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必要时可延长30日。

二、工伤认定后做伤残鉴定的合理期限有法律规定吗

有法律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一般来说,自工伤认定作出之日起,病情稳定就可申请,实践中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左右。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一级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三、工伤认定后做伤残鉴定的时间有法律规定吗

有法律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一般而言,自工伤认定结论作出之日起,待病情稳定或停工留薪期满(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12个月),就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申请时,需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若对鉴定结论不服,可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当探讨工伤认定后多久才可以做伤残鉴定时,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一般来说,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就可以进行伤残鉴定,但这时间节点较为模糊。另外,若对伤残鉴定结果有异议该如何处理也是大家关心的。根据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若你在工伤认定、伤残鉴定时间及结果异议处理等方面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士将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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