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州有离婚冷静期吗
在广州,是有离婚冷静期的。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离婚时,需要经过一段时间的冷静思考,再决定是否最终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一规定旨在让夫妻在离婚决策上更加慎重,避免因一时冲动而离婚,给双方和家庭带来不必要的伤害。它为夫妻提供了一个冷静反思的机会,让他们在决定离婚前充分考虑清楚自己的选择和后果。
二、广州离婚冷静期在法律上适用细则如何
在广州,离婚冷静期适用《民法典》相关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冷静期。
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想离婚,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
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双方符合条件,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广州离婚冷静期在法律上如何执行
在广州,离婚冷静期依据《民法典》执行。夫妻双方协议离婚,需先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受理后,开始计算30天冷静期。
在这30天内,任何一方反悔,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档案保存。
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需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在探讨广州是否有离婚冷静期时,我们了解到这是当下备受关注的民法典婚姻律话题。广州同全国其他地区一样,设置了离婚冷静期。这一举措旨在减少冲动离婚现象,给予夫妻双方更多时间慎重考虑婚姻关系的走向。而在离婚冷静期过后,一系列后续流程就会展开。比如财产分割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共同财产一般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划分。若涉及子女抚养问题,双方也需协商确定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数额等。要是你对广州离婚冷静期后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相关事宜还有疑问,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