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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收取押金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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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5.12 · 1772人看过
导读: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向员工收取押金是违法行为。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要求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全额退还押金,并可对用人单位处以每人500元至2000元的罚款。若因此给劳动者造成实际损害,用人单位还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因此,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法律,不得向员工收取押金,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收取押金合法吗

一、用人单位收取押金合法吗

此举不合乎法律。

各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严禁强制或变相要求劳动者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亦不能以其他名义违规向劳动者收取任何费用。

若有雇主违反上述法令,擅自以其它名义如担保等强行向劳动者收取财务,则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有权责令其限期退还给当事人,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罚,罚金范围应为每名受害者五百元至上二千元不等。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二、用人单位收走劳动合同是否违法

现实当中有很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以后将劳动合同收走,说由单位保管,这个做法是违法的。

因为劳动合同法第16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订立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如果再遇到此情况,您可以理直气壮的拒绝。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应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用人单位收取押金合法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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