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给个人打工不给工资怎么办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考虑两个主要方面: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与所涉对象之间究竟建立了怎样的法律关系。
由于关系不同,我们可以采取的措施和途径也就有所不同。
以下是两种主要的可能性和对应的应对策略:
(一)如果我们与所涉对象之间存在的是劳动关系。
在确定社会经济地位后,首先最为简洁明了的方式就是通过电话投诉给当地的劳动执法监察大队。
他们将会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相关企业进行监督检验,并且勒令其尽快支付尚未足额发放的员工薪酬。
其次,我们可以选择前往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请求他们按照法律规定支持我们对被拖欠的薪酬予以追回。
若我们在此之前并未签署过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那我们就有权利额外请求支付未达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双倍薪酬。
如果我们主动提出解除所建立的劳动关系,那么我们还有权另需支付规定所需的经济补偿金。
最后但并非次要的一种选择,如果我们既没有欠款凭证又没有与雇主签订过任何合法的劳动合同,我们仍有权委托律师代为索取应得的薪资或向雇主人住地邮寄律师函以进行维权追偿。
(二)如果我们与所涉对象之间建立的并非劳动关系,而是相对更为复杂的劳务法律关系。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有可能需要采用更为柔和但同样有效的手法来解决问题。
以下列举出几种可能的方法供您参考:
首先,我们建议与涉及的另一方进行平等协商寻求解决方案;
其次,如果协商无果我们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二、给个人当保镖劳动合同是如何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给个人打工不给工资怎么办”,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