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交社保可以仲裁吗
关于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能否申请劳动仲裁,我们将详细阐述以下几点:
首先,鉴于单位未能依法为员工交纳社会保险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有权选择离职并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裁决。
在这一过程中,劳动者可依据法律中的条款,请求获得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其次,倘若由于用人单位未能履行法定职责,导致职工无法享有应有的各种社会保险待遇,由此产生的利益损失理应得到单位的相应赔偿。
对于此种类型的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
再者,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实属劳动争议范畴。
针对此类劳动纠纷,按照法律的固有原则,我们必须执行"仲裁前置"的政策流程,因此,职工拥有申请劳动仲裁的权利。
然而,我们也要明白,若仅仅是欠缴社会保险费而要求用人单位予以补足,此类情形通常难以得到劳动仲裁部门的支持和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未交社会保险法庭如何判
用人单位不给员工交社保,是违法的,员工可以向社保行政部门投诉,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用人单位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向单位主张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未交社保可以仲裁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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