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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空白劳动合同算欺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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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5 · 2061人看过
导读: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签订空白劳动合同算欺诈吗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签订空白劳动合同算欺诈吗

一、签订空白劳动合同欺诈

签订空白劳动合同的行为不一定算欺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用人单位一方或者劳动者一方具有欺诈的故意,并且使用了欺诈的手段骗取对方签订空白的劳动合同,则算欺诈。因欺诈而订立的劳动合同部分或者全部无效。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具有欺诈的故意,也未采用欺诈的手段的,则不算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二、不签正式劳动合同算违约吗

签订劳动合同算违约。

劳动合同违约形式:

1、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或违反法定或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违约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不支付或拖延劳动者工资报酬;

4、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5、用人单位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

6、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

7、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所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算违约,企业违约,应根据具体情形承担赔偿责任、行政责任(如行政处罚、责令改正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三、不签劳动合同试用期

如果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没有签署劳动合同,仅在聘书、录用通知或其他书面文件中约定了试用期的,视作对劳动合同的约定,试用期的期限视作劳动合同的期限。同样,仅约定了试用期内薪资,则该薪资被视为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报酬,如果用人单位还约定了转正后薪资,则转正后薪资被视为劳动报酬,试用期薪资约定无效。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支付相当于转正薪资的工资。但如果用人单位只是口头答应在员工转正后将提高薪水,却没有在任何文件中作出具体约定,也没有具体的数字,试用期薪水就被视为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对于签订空白劳动合同算欺诈吗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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