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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工人违章作业死亡赔偿可以要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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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0 · 3611人看过
导读:也是可以要求的。用人单位需要依法向死者支付一定金额的丧葬费、供养亲属的抚恤金、工亡的补助金等项目,即使工人是因为违章作业才导致的事故死亡的,用人单位依然需要按照规定进行赔偿。
建筑工地工人违章作业死亡赔偿可以要求吗?

一、建筑工地工人违章作业死亡赔偿可以要求吗?

也是可以要求的。工亡,“因工死亡”之简称,也包括因职业病死亡,即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事故致死和疾病致死。工亡属于工伤范畴。由劳动部门依法认定。工亡的法律意义是职工因工死亡后,其直系亲属依法享受工亡待遇。工亡待遇的高低,项目的多少,取决于国家或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们的社会生活水平。

二、死者因公死亡的赔偿内容是什么?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哪些情况需要停止支付抚恤金?

领取抚恤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

(一)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就业或参军的;

(三)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四)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五)死亡的。

我国相关的法律中明确的规定了建筑工地工人违章作业死亡需要的赔偿项目和相关的赔偿金额的问题,用人单位需要严格的按照法律中的规定严格的遵守并执行向死者家属赔偿的条款,如果双方就赔偿的金额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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