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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开庭后多久能拿到裁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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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1 · 4961人看过
导读:劳动仲裁开庭后多久能拿到裁决书在法律上并未规定,要根据实际的劳动仲裁事项的复杂程度而定,一般情况下在受理后的45天裁定完毕,如果涉及到复杂情况的,可以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延长处理。
劳动仲裁开庭后多久能拿到裁决书?

一、劳动仲裁开庭后多久能拿到裁决书?

劳动仲裁开庭后多久能拿到裁决书在法律上没有规定,但对整个仲裁时间法律有明确规定。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仲裁申请书》。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请人留存;

(二)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三)能够证明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协议)、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工资单(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

(四)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诉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如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交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地等情况);如被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当提交其本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等。

仲裁委自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并送达当事人。决定受理的案件,自接到通知后三日内到仲裁委领取《案件受理通知书》,办理受理手续。决定不予受理的案件,仲裁委向申请人送达《不予受理通知书》。

对于劳动仲裁开庭的具体情况,是需要严格基于实际的仲裁事项而定的, 不同的劳动仲裁行为所认定的裁决结果是不同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认定,并就劳动仲裁的具体情况进行合法的认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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