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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中用人单位承担的部分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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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7.01 · 1193人看过
导读:工伤保险待遇中,用人单位承担的部分包括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及护理;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些费用能保障职工在工伤期间的权益和后续就业安置。
工伤保险待遇中用人单位承担的部分有哪些

在工作中,谁都不想遭遇工伤,但有时候意外难以预料。一旦发生工伤,除了身体上承受痛苦,还会面临一系列的问题,比如工伤保险待遇该怎么算,哪些部分是用人单位要承担的。这些问题对于受伤的职工来说至关重要,因为这关系到他们后续的治疗和生活保障。接下来,咱们就详细说说工伤保险待遇中用人单位承担的部分。

一、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比如小李在工作中受伤,需要住院治疗3个月,这3个月就是停工留薪期,他所在的单位就得按照他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每月按时给他发放工资。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比如小张被鉴定为五级伤残,单位难以给他安排合适的工作,那单位就得每月按照他本人工资的70%给他发放伤残津贴。

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例如小王被鉴定为七级伤残,他主动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单位就要按照当地规定支付给他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四、停工留薪期护理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果单位没有派人护理,就得支付相应的护理费。比如小赵在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单位没有安排人护理,那就得给小赵支付护理费,让他能请人来照顾自己。

工伤保险待遇中用人单位承担的部分关乎职工的切身利益。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遇到用人单位不履行责任的情况。比如该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却不支付,或者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这时候职工该怎么办呢?是和单位协商,还是通过投诉、诉讼等途径来解决?这些后续问题处理起来可能比较复杂,一不小心就可能让自己的权益受损。如果你在这方面遇到了难题,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有专业的律师帮忙,能让你在工伤维权的道路上少走弯路,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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