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应赔偿哪些部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应赔偿的部分分为两类情况。
一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是由用人单位支付的部分,有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赔偿范围有哪些
工伤保险责任赔偿范围主要包含以下方面:
医疗待遇: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停工留薪期待遇:
职工因工伤需暂停工作接受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伤残待遇: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可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亡待遇: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其他:
如生活护理费、辅助器具费等。
三、工伤保险责任赔偿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工伤保险责任赔偿流程如下:
1.工伤认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经报同意可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可直接申请。
2.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3.赔偿申请:
拿到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后,可向社保经办机构或用人单位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赔偿,提供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获取赔偿。
当我们了解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应赔偿的部分分为上述两类情况后,还有一些拓展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逾期该如何维权,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又需承担怎样进一步的责任等。这些问题在实际的工伤赔偿过程中可能会给受伤职工带来困扰。如果你在工伤赔偿方面遇到难题,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用人单位赔偿责任等还有疑问,别让问题搁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答疑解惑,助你顺利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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