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维庭律师事务所
孟艳律师,广东维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从事法律职业18年,在刑民交叉、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婚姻家事等领域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孟艳律师具备国务院国资委授予的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2005年起在大型国有企业做专职法律顾问,在融资担保、国企法律风险防范、企业法律纠纷化解领域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2014年辞去国企专职法律顾问,转而从事执业律师工作,曾任多家副省级国有企业、中小型私营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同时任某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支行、某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12家法人的企业法律顾问。孟艳律师具备8年刑事案件专业经验,任大庆市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大庆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库成员、深圳市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顾问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孟艳律师对待委托人始终悉心竭力、勤勉尽责,具备优秀的法律职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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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比较丰富,例如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因重大过失给企业造成损失。如果雇主方符合破产法条件或经营不善,也可以合法解除合同。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解除合同。

劳动者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纪律,或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或因违法被刑事追责,单位有权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单位解除合同时,要保证程序合规,并且要有充分证据证实劳动者的违规行为。

雇主与劳动者在深入协商后,可能因四种主要情况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试用期内未达标;二、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三、劳动者疏忽职守导致重大损失;四、劳动者兼职影响本单位运营,警告无效。这些行为导致雇佣关系无法维系,双方需按照协议终止劳动关系。

在双方同意的前提下,劳动者有权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满足以下条件:连续工作满十年;首次实行合同制度或国企重组时,距退休不足十年;连续两次签定固定期限合同后仍符合条件者,即使无明确意愿,也须签无固定期限合同。若一年内未订书面合同,视为已默认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雇主在合法情形下可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胜任、严重违规或失职导致重大损失、兼职影响工作且不改。《劳动法》还允许对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纪律或劳动法规、营私舞弊负刑责的劳动者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