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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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公司不能单方面辞退孕期员工,这是违法的,属于非法解雇。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赔偿。赔偿金额通常是经济补偿的两倍。经济补偿根据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足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孕期被辞退赔偿的基准是怎样的孕期员工若遭辞退,有权依法向所在用人单位索求双倍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在此情况下,倘若劳动者在职期间,由于怀孕而遭受强制性解除劳动关系,该员工亦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法律机构发起投诉、申诉,要求企业除了正常的补偿金额外,还应承担其他相关的经济补偿责任以及社会保险费用。

根据《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内,企业以非法理由解雇孕期员工是违法行为。您可以申请恢复劳动关系或要求赔偿。赔偿标准通常是经济补偿的两倍,即根据您在现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不满半年支付半个月工资。

如果对于辞退妊娠员工的补偿标准有疑问,建议先和雇主友好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调解。如果调解也没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同时准备好劳动合同、解聘通知、薪酬记录等证据,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