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恩源律师事务所
马良艳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曾在某大型企业担任法务工作多年,擅长处理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婚姻继承、工伤赔偿、劳动争议、企业法律事务(包括规章制度建立、合同审查等)、人损赔偿、民商事纠纷诉讼及执行等案件。作为新一代律师,我们拥有更高的学历,经过了更好的法学系统学习,思维灵活,大胆创新的办案理念以及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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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署劳动合同情况下,劳动者主动离职是否享有补偿金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当劳动者主动选择离职时,即便尚未签署劳动合同,仍有权获取相应的补偿。此法律条款明确指出,若雇主在自员工入职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且不足一整年的时间内,未能与该员工签订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应依照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每个月双倍的薪资作为补偿。同时,依照劳动者在此公司的服务年限,还可额外获得经济补偿。

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辞职,劳动者可能会获得相应的赔偿。一般来说,如果用人单位在雇佣劳动者后的一年之内,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此外,劳动者有权依据这一诉求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仍然有权利向用人单位索取经济补偿。

无固定期合同员工若自愿离职,一般没有经济赔偿。但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存在未履行保护义务、未按时支付高于法定薪资、未缴社保等违法行为,导致员工被迫离职,员工可以要求经济赔偿。赔偿的计算方式是根据服务年限,每年支付员工上一年度平均月薪。

确认老员工的事实劳动关系,如工资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如果雇主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老员工可以追责。但离职员工获赔有难度,除非雇主有违法情况,比如欠社保、欠薪等。

老员工主动离职,若按服务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基本薪酬作为补偿,那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但要注意,若月薪高于当地平均工资三倍,那就得按三倍计算补偿,并且补偿期限不超过十二年。这是《劳动合同法》里的规定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