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
执业于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 从事法律行业逾10年, 原山东秉真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类; 自2011年起入行以来,办理多起重大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债权债务以及婚姻家庭,抚养继承纠纷等案件。 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工作经验和办案经验丰富、思路灵活、沟通能力强,给当事人精准建议,以对当事人高度负责、对案件质量高度负责的办案风格,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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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导致员工离职,员工是可以拿到补偿金的。员工可以根据劳动合同和相关法规,向公司索要经济补偿。这是因为公司没有按时支付工资,违反了合同和法律,损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所以员工有合理的诉求,应该得到相应的赔偿。

企业拖欠工资是违约行为,员工因此离职可以获得补偿。因为企业没按时给员工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所以员工解除劳务关系,企业得给员工合理的经济补偿。这不是员工自己想离职,是企业的错,得保障员工的权益。

公司拖欠工资,员工离职时,公司不仅要结清工资,还要根据员工的服务年限和月薪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服务年限超过一年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需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服务年限不足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企业拖欠薪资致使员工离职,员工有权向企业追讨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照员工的服务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满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补偿。为了确保员工的权益,员工应通过合法途径追讨应得的经济补偿。

员工主动离职,公司通常不赔偿。但以下情况例外: 1.公司未履行法定义务,如缴纳社会保险; 2.公司内部规章与法律法规冲突,侵害员工权益; 3.公司未提供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保护或环境; 4.其他特殊情况。在这些情况下,员工可单方解除合同并索求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