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初通过求职应聘到一家大型国有企业工作,入职时签订了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提供了为期三个月的岗前培训,结果现在试用期尚未结束,我就因为个人原因打算辞职,该如何补偿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

福建 - 宁德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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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福建 - 宁德

需要补偿培训费。员工提前一个月(试用期提起三天)书面向单位申请离职,或者与单位协商经过单位同意,或者单位有违法情形的,当事人都可以离职。单位故意刁难不让离职,是违法的,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申诉。但是非全日制用工,是无需提前书面申请的,当天口头申请就可以结束用工关系。但是如果提前申请离职,劳动合同有依法约定培训费等协议的,当事人需要与单位协商给予合理的补偿。

2021-04-12 19:45: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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