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国银(许昌)律师事务所
王瑞芬律师,河南国银(许昌)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河南省律师协会经济犯罪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获得许昌市2014到2019年“许昌市优秀律师”称号! 王瑞芬律师具备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和处理技巧,并拥有丰富的社会资源和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执业多年来处理数千咨询,办理了上百起案件,涉及刑事、民事、行政、劳动争议、非诉等案件类型。以其坚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认真负责的执业风格,在民商事案件、婚姻家庭、遗产继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诸多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对于案件,具有不同于一般人的理解和独特视角,倾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利,维护当事人利益,赢得当事人高度评价。从事法律行业工作多年,不论是在法庭上还是在谈判席均展现了过硬的法学理论功底和随机应变的实践能力。 部分案例: 1、2019年至今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入库律师; 2、2019年至今为许继电气有限公司办理逾期欠款的催收及诉讼案件20余起,回收不良欠款业绩处于同业领先水平; 3、曾担任多家企业单位法律顾问,及地产、投资、电信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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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应依据法律法规及员工离职程序,合理处理员工离职薪酬问题。对于正式辞职或未经批准离职的员工,雇主均无权拖欠或克扣工资,需按协议进行薪酬结算,并确保完成相关偿付流程。无论是正式辞职还是擅自离职,雇主均有法定义务结算工资。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劳动者离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劳动者则需提前三日通知。若未按规定通知并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劳动者需承担赔偿责任。而用人单位擅自扣留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则属违法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员工未经许可擅自离岗,办理正式离职后,不得再扣减其工资,否则视为违反劳动法,单位可能面临经济损失和司法索赔。对于在职员工,若其行为给单位带来损失,单位可从其工资中扣除相应费用,但扣除金额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请各位员工遵守规章制度,共同维护单位利益。

劳动者未经许可擅自离岗,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单位有权按劳动合同约定追偿。追偿可从劳动者当期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总额不得超过应发工资的20%。扣除后工资低于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时,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劳动者需提前三天向用人单位提交辞职申请,方可解除劳务关系。尽管有此规定,试用期劳动者也不能随意离职。建议试用期劳动者在决定离职时,提前三天向用人单位提出,以便单位及时作出人事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