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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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中关于赔偿双倍工资的具体准则是怎样的根据现行劳动法律法规的特定要求,关于劳动仲裁双倍薪资的规定明确指出:对于企业与其雇员之间的劳动关系,应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作为规范。若已实际确立了劳动关系但却未能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法律规定该行为不得超过自员工开始工作的那一天起后的一个月期限。

如果有证据能证明和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而单位没签劳动合同,那胜诉的可能性很大。可以提交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证据,证明在岗位上实际劳动。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入职一个月后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因此,如果劳动者在入职五个月后仍未签订劳动合同,他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这五个月期间应得工资总两倍的金额作为双倍工资的差额。

劳动仲裁中主张的两倍工资并不是欺诈。依据法律,员工有权利在合法范围内维护自身权益。如果企业没有在年底与员工签订正式合同,那么员工可以依法要求企业支付双倍工资。这是员工应得的权益,也是基于真实的劳动关系和法律提出的诉求,不能被认定为欺诈。

临时工雇佣超一月未签书面合同,将面临双倍工资仲裁。但关键是劳动关系,而非劳务关系。若仅劳务关系,双倍工资规定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