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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辞职给违约金吗

时间:2025.07.28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关系 阅读:802人
律师解析:
1.通常员工主动辞职,不用给违约金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有自主择业权,正常离职无需额外支付费用。
2.不过若员工和单位有服务期约定,且单位为员工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
员工在服务期未满时辞职,就可能要按约定给违约金。
3.另外涉及竞业限制约定的,员工违反约定辞职,也需支付违约金。

案情回顾:

小朱与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若员工提前离职需支付违约金。工作一年后,小朱因个人发展想辞职,公司要求其按照合同支付违约金,小朱认为自己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公司离职,不应支付违约金,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在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约定服务期,或约定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条款的情况下,劳动者违反约定才需支付违约金。本案中,若公司未提供专项培训及约定服务期等法定情形,仅以合同约定要求小朱支付违约金,缺乏法律依据。
2、小朱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公司离职,属于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不应承担违约金。因此,小朱无需支付公司所要求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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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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