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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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后离职,若离职时用人单位未提供离职证明,这种行为既不合理也不合法。首先,建议你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有效沟通,指出他们的不当之处。若沟通无果,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申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实际上,用人单位在员工正式离职后,有责任及时出具离职证明,这是保障劳动者顺利找到新工作并维护其权益的重要文件。

在试用期离职,员工有权要求雇主提供离职证明,雇主也有责任及时提供。尽管试用期是双向选择的过程,理论上离职无需证明,但现实和法律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开具离职证明,以证明员工已不再是其工作人员。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如果在试用期内当然是可以口头辞职的,这是没有限制的。如果按照该规定,那么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就可以直接就离职了,至于通过什么方式通知法律并没有规定。

根据我国现在的相关规定,试用期间如果辞退员工的话是需要离职证明的,只有离职证明才能够证明双方解除了劳动合同。并且如果在试用期之内是用人单位无理由无条件开除员工的话,也还需要对员工进行相关的经济赔偿。

试用期辞职也是有离职证明的,一般离职证明需要用人单位进行开具,这个证明也是保障双方没有存在任何的劳动纠纷;如果用人单位不出示这个证明的文件,作为劳动者是有权利向劳动部门进行举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