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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签的合同转签分公司要赔偿吗

时间:2025.07.23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 阅读:806人
律师解析:
1.总公司签的合同转签分公司,是否赔偿要看具体情况。
劳动者同意转签,且新合同保障劳动条件和薪资待遇不降低,一般无需赔偿。
2.若未经劳动者同意,公司单方面要求转签,或转签后劳动权益受损,如薪资降低、条件变差,劳动者可拒绝。
3.公司因劳动者拒绝转签而解除合同,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案情回顾:

小朱与总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工作一段时间后,总公司要求小朱转签分公司合同。总公司称会保障小朱原有劳动条件和薪资待遇。但小朱发现转签后的工作地点变远,通勤成本增加,且薪资也有降低。小朱拒绝转签,总公司却解除了与小朱的劳动合同,小朱认为公司应给予赔偿,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本案中,总公司未经小朱同意单方面要求转签,且转签后小朱的劳动权益受损,工作条件变差、薪资降低。根据法律规定,小朱有权拒绝转签。
2、总公司因小朱拒绝转签而解除劳动合同,应按规定向小朱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小朱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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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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