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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辞退老员工需要提前多久告知原因

时间:2025.07.16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争议 阅读:1200人
律师解析:
1.以不能胜任工作、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等理由辞退员工,单位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或者多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
2.员工严重违反单位规章等情况,属过失性辞退,单位不用提前通知,可马上解除合同。
3.经济性裁员辞退员工,单位要提前三十天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听取意见,将裁减方案报劳动行政部门后实施。

案情回顾:

小朱是某单位的老员工。单位认为小朱不能胜任工作,决定解除与他的劳动合同。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小朱,也未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就直接辞退了小朱。小朱不服,认为单位辞退程序不合法,而单位则称有自主用人权,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才可解除。此案例中单位既未提前书面通知,也未支付额外工资,其辞退行为不符合法律程序。
2、只有在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过失性辞退情形下,单位才无需提前告知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小朱是因不能胜任工作被辞退,并非过失性辞退,所以单位不能随意立即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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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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