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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满了50岁就只能签劳务合同吗

时间:2025.07.16 标签: 劳动纠纷 社保纠纷 阅读:1145人
律师解析:
1.女性满50岁不一定要签劳务合同
若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且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单位建立的是劳务关系,得签劳务合同,因为享受养老待遇就相当于退出劳动力市场了。
2.要是满50岁但没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单位仍能形成劳动关系,应签劳动合同
实际中要综合看双方有无管理与被管理的从属性,来判断是哪种关系。

案情回顾:

小朱年满50岁后到一家单位工作,单位认为小朱已达50岁,便与她签订了劳务合同。小朱则认为自己虽年满50岁,但并未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应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小朱要求单位按劳动合同对待自己,而单位坚持按劳务合同处理。

案情分析:

1、依据法律规定,若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已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与其建立的是劳务关系,应签订劳务合同。本案中小朱虽年满50岁,但若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就不满足此条件。
2、实务中判断双方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需综合考量是否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等从属性。若小朱与单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那么双方应形成劳动关系,单位应与小朱签订劳动合同而非劳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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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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