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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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合法的行为。如果单位雇佣了未成年人工作但是却在没有理由的情况下进行辞退且不会结算工资的,是属于不合法的行为。未成年员工可以向单位依法索要工资,或者直接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工作多年,虽然没有签订书面正式劳动合同,已经成立事实劳动关系视为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被用人单位辞退,自身不存在法定过错的情形下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通常按照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最长不超过十二年,工作期间没有缴纳社保的可以要求补缴。

劳动法未成年工被辞退而且还不给工资的话,那么是可以马上向劳动者进行投诉,未成年人本来就是不能进行打工的,只要用人单位一旦录用,那么就是属于违反了法律规定的条款,而且还不发工资那么就是罪上加罪,必定会受到很重的处罚。

如果用人单位给未成年人安排的工作得当,是未成年工自身无法适应工作环境,无法达到工作要求,那么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辞退处理是正常合法的。但是,如果未成年工在单位的工作本身就是法律不允许从事的,用人单位已经触犯了《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这种情况下若因工作问题辞退未成年工是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