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咨询该律师
雇主需对解除劳动关系负责经济补偿,不论因缺乏必要劳动保护、不按规定支付薪酬、未依法购买社保、违规业务规则侵犯权益、劳动合同效力存疑或劳动者遇法定终止情形。雇主在上述任何情况下,自合同订立起解除与职工的关系,均需承担经济补偿责任。

雇主需对解除劳动关系负责经济补偿,不论因缺乏必要劳动保护、不按规定支付薪酬、未依法购买社保、违规业务规则侵犯权益、劳动合同效力存疑或劳动者遇法定终止情形。雇主在上述任何情况下,自合同订立起解除与职工的关系,均需承担经济补偿责任。

解雇员工并需经济赔偿的情节包括:1)用人单位提议并经双方协商解除;2)未提供足够劳动保护或恶劣工作条件;3)欠薪或社保未按时缴纳;4)规章制度违法侵犯权益;5)欺诈、威胁等手段签订或更改合同;6)逃避义务或侵犯劳动者权益;7)强迫危险作业或伪造合同。无论何种情况,只要合同无效或受损,劳动者有权解除并索赔。

当雇佣关系因雇主违反法定条件如未提供约定的劳动保护、按时支付薪资、足额缴纳社保、规章制度违法、规章制度导致合同无效、暴力威胁侵犯劳动者权益或强令冒险作业危及生命安全而终止时,劳动者可能依据劳动法获得经济赔偿。

劳动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等等。下文中,将详细为大家介绍劳动者什么情况下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