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咨询该律师
当劳动者和雇主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40条(一)、(二)款规定的情况,就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么规定主要是为了保障那些工作表现好、雇主也愿意继续聘用的劳动者,在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后,能有稳定的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双方都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与雇主未主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有权在两年内提出申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双方未约定明确终止日期的劳动关系,虽无具体结束时限,但不意味永不终止。如雇主拒绝签订此类合同,劳动者可向劳动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

劳动合同续签的次数与是否能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并非直接相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没有明确终止日期的合同,但并不意味着没有限制。双方仍需遵守合同规定的职责和义务,若出现法定期限内的特定事件,也可能面临解约。要获得无固定期限合同,需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或双方协商认可。因此,续签次数不是决定因素,而是合同内容和法律规定共同决定。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若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及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款所列明的特定情形,则双方再次续约时,用人单位有责任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意味着,除非有明确的法律条款规定的不适用情况,劳动者有权期待在连续服务后获得更稳定的工作保障,而用人单位则需遵守这一法律规定,为劳动者提供长期的工作机会。

根据劳动法规,劳动者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后,若无禁止情形且未主动要求签订固定期限合同,应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这一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的权益,确保稳定就业关系。 因此,在第三次续订合同时,双方应依法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劳动关系的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