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一)
劳动者要注意把握时间节点。
若需进行劳动
仲裁,应知晓仲裁委通常45日内审结,复杂案件经批准可延长至60日,在此期间要积极配合提供
证据等。
(二)进入
劳动诉讼阶段,若适用
简易程序审理,要做好3个月内结案的准备;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般6个月内结案,特殊情况会延长。
若对
一审判决不服上诉,
二审判决通常3个月内审结,对裁定上诉则30日内
终审裁定,
当事人需合理安排应对。
(三)企业同样要关注时间规定,合理安排人力和资源应对
劳动纠纷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
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
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案情回顾:小何与所在公司发生劳动纠纷,小何向仲裁委
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受理后,因案情复杂,经批准延长了审理时间。小何对
仲裁结果不服,遂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此案,小何担心案件审理时间过长。
案情分析:1、劳动仲裁阶段,仲裁委应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审结案件,本案因案情复杂经批准延长不超过15日是符合规定的。
2、劳动诉讼阶段,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应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批准还可延长。若小何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二审法院应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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