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经营、交通事故等案件。 曾长期在深圳富*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CLIMIT*D、深圳市怡*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顾问多年。曾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在多个刑事案件中取得不起诉、缓刑、不批捕取保候审、改判胜诉等成果。致力于为每位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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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下班途中遭遇意外伤害,若想被认定为工伤,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在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路线内;二是非由受害者本人承担主要责任。如果是因为受害者自身存在重大过失,那么可能无法被认定为工伤。不过,在正常下班的路线上,如果遭遇的是非受害者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等情况,一般会被视为工伤。

工伤界定标准通常包括员工在合理时间内上下班的途中,这涵盖了从工作地到居住地、常住地址或单位宿舍,以及到配偶、父母、子女住所的合理路线。此外,正常的工作和生活活动,如果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内,也会被视为工伤。至于工伤赔偿的天数,它并不是固定的,而是根据具体的伤情以及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来确定,其中涵盖了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和伤残津贴等各项费用。

企业应在员工发生工伤或确诊职业病的30天内,去社会保障机构申请工伤认定。如果企业没去申请,员工或其亲友、工会可以在事故或诊断之日起的一年里,自己去社会保障机构申请。

在下班路上遭遇交通事故,若事故发生在单位规定的下班时间及合理归家路线,且非职工个人过失导致,这类工伤认定中,“非劳动者本人主要责任”包括同等、次要或无责任情况,可能被认定为职业伤害。

员工下班护送同事途中受伤可能算工伤,条件是路线合理、时间在工作日范围内,事故非员工主要责任。若行程为日常工作必要环节,因工作引发的交通事故,员工可申请工伤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