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寒假工和用人单位之间是
劳务关系。
如果
加班却没有
加班费,大家可以按下面的方法解决。
1.协商解决:
先和用人单位好好沟通,跟他们说明情况,要求支付加班费用。
很多时候,通过友好协商就能解决问题。
2.
收集证据:
要是协商没用,就要收集能证明加班事实的
证据,比如考勤记录、工作安排通知、聊天记录等。
这些证据能为后续维权提供有力支持。
3.投诉:
依据法律,提供劳务者有权获得包括加班费在内的相应报酬。
若协商不成,可以向
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他们会责令用人单位改正,支付加班费。
4.
起诉:
还能根据
劳务合同约定,向有
管辖权的法院提起
诉讼。
不过要注意在规定的时效内
主张权利,一般
民事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开始算。
通过以上途径,寒假工就能维护自己应得的权益。
案情回顾:寒假期间,小朱到一家餐厅做寒假工。工作中,餐厅多次安排小朱加班,却未支付加班费。小朱与餐厅负责人协商,要求支付加班费,负责人却以各种理由推诿。小朱认为自己付出了额外劳动,理应获得加班费,而餐厅则坚称寒假工不存在加班费用。双方协商不成,矛盾由此产生。
案情分析:1、寒假工与用人单位形成的是劳务关系,根据《
民法典》,提供劳务者有权获得相应报酬,包括加班费用。小朱加班后餐厅未支付加班费,侵犯了小朱的合法权益。
2、小朱可收集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加班事实的证据。若协商无果,他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依据劳务合同约定向有管辖权的
法院起诉,但要注意在三年
诉讼时效内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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