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离职后,
劳动者是可以
追讨加班费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存在时效规定,时效期间为一年,从
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身权利被侵害那天开始计算。
不过,在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若因拖欠
劳动报酬发生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这一年时效的限制。
但当劳动关系终止时,劳动者应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仲裁申请。
加班费属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所以只要在规定时效内,劳动者就能通过合法途径追讨。
在此过程中,劳动者需要提供能证明
加班事实的
证据。
常见的证据包括考勤记录,它能直观体现加班时长;
加班通知,这是单位要求加班的书面证明;
同事
证言,可从旁佐证加班情况。
追讨加班费的途径多样。
首先可以尝试与单位协商,和平解决问题;
若协商不成,可向
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他们介入处理;
还能
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对
仲裁结果不满意,劳动者还可以
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小许曾在一家公司任职,在职期间经常加班,但公司未支付加班费。小许离职后,想起此事,决定追讨加班费。公司却以离职就不应再追讨为由拒绝。小许认为自己应获得相应补偿,双方产生争议。小许想通过合法途径维权,不知是否可行及该如何操作。
案情分析: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
仲裁时效为一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拖欠劳动报酬不受此限,终止后应在一年内提出。加班费属劳动报酬,小许只要在时效内就可追讨。
2、小许需提供能证明加班事实的证据,如考勤记录等。追讨途径有与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能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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