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劳动
仲裁撤诉后再申请无时间限制
通常情况下,劳动仲裁撤诉后再次申请是没有时间限制的。
依据《劳动
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若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后,没有正当理由却未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就中途退庭,此时会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
要是申请人重新
申请仲裁,
仲裁委员会是会受理的。
即便
当事人自行撤诉,再次申请仲裁在时间上也没有禁止性规定。
再次申请需注意
仲裁时效不过,再次申请仲裁时一定要留意仲裁时效。
按照规定,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这个时效期间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的。
如果再次申请仲裁时已经超过了仲裁时效,那么就很有可能面临
败诉的风险。
所以,虽然劳动仲裁撤诉后再次申请没有时间限制,但大家还是要在仲裁时效内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免错失维权的最佳时机。
案情回顾:小许与公司发生劳动争议,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在仲裁开庭时,小许无正当理由未到庭,仲裁委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之后小许又想再次申请仲裁,公司认为小许不能再申请,而小许觉得自己有权利再次申请,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后,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所以小许有再次申请的权利。
2、虽然劳动仲裁撤诉后再申请无时间限制,但需注意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若小许再次申请时已过仲裁时效,可能面临败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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