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劳务派遣员工在
试用期被辞退,补偿情况需具体分析:
1.无补偿情况:
当用工单位能证明派遣员工在
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时,就无需给予补偿。
例如员工未达到岗位要求的技能水平,像程序员无法熟练运用岗位所需的编程语言;
或者未完成业绩指标,如销售人员试用期内销售业绩远低于规定标准。
这种情况下,用工单位会将员工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随之
解除劳动合同,派遣员工不会获得
经济补偿。
2.有补偿情况:
若用工单位无正当理由将员工退回,或者劳务派遣单位
辞退员工的理由不合法,如基于性别、民族等不合理因素辞退,派遣员工有权获得补偿。
若属于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主张
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经济补偿按照
劳动者在本单位的
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
工作年限不满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总之,派遣员工遇到
被辞退的情况,要依据具体情形判断自身权益是否受损。
案情回顾:小许是一名劳务派遣员工,在试用期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公司,随后劳务派遣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小许认为自己工作表现良好,用工单位无正当理由退回,自己应获得补偿;而用工单位称小许未达到岗位要求的技能水平,不符合录用条件,不应给予补偿,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若用工单位能证明小许在试用期内未达到岗位要求的技能水平,不符合录用条件,将其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小许无经济补偿。
2、若用工单位无正当理由退回小许,或劳务派遣单位辞退小许的理由不合法,小许有权获得补偿。
违法解除的,小许可主张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按其工作年限计算,不满半年支付半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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