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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解,浦江县宅基地管理办法
可以直接查询该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的规范性文件
请注意接听电话。,,
浦江县宅基地管理一般遵循一户一宅、面积标准等原则。村民建房要符合规划。若想申请宅基地,需满足一定条件,比如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等。解决方案是先确认自身是否满足申请条件,准备好相关材料,按流程提出申请。若涉及纠纷,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处理。
浦江县宅基地管理办法主要涉及宅基地的申请、使用及流转等规定,具体条款可能随政策调整。针对您的情况,了解详细信息有助于提供更准确的法律建议。方便的话,可以现在电话沟通。q
《浦江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自2017年2月22日起施行。该办法共有:总则、宅基地规划和利用、宅基地申请、宅基地审批与登记、宅基地退出与流转、监督和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八章。该办法规定:村民申请宅基地应坚持“一户一宅、不超限额、拆旧建新”的原则;审批必须“四公开、四到场”,即建房用地指标、申请建房户名单、被列入当年建房对象、审批结果公开;选址踏勘、定点放样、砌基检查、竣工验收到场;提倡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进城落户村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村民在保留生产生活所需住房的前提下,自愿有偿退出多余宅基地。
你好,浦江县宅基地管理办法有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科学规划村庄布局,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引导村民节约和合理利用土地,维护村民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经依法批准用于建造住宅(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及庭院等,下同)的集体所有土地。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村民新建、扩建、翻建房屋使用宅基地,均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村庄规划编制、调整和执行工作;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县宅基地的管理、监督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乡镇、街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宅基地的具体管理、村庄规划编制、调整和执行等工作。
专业解答第四章,宅基地审批与登记,第十七条严格落实宅基地审批“四公开、四到场”制度,即建房用地指标、申请建房户名单、被列入当年建房对象、审批结果公开;选址踏勘、定点放样、砌基检查、竣工验收到场。第十八条实行限时办结,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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