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小厂
辞职后,若厂方不结算
工资,
劳动者可按以下途径维权:
1.协商解决:
劳动者可先尝试与小厂负责人进行友好沟通。
明确告知对方,依据法律规定,按时支付工资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请求其及时结算自己的工资。
这种方式相对温和,有助于和平解决问题。
2.投诉:
如果协商没有取得效果,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力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一旦发现问题,会责令厂方支付工资。
在投诉之前,要准备好相关
证据,比如
劳动合同,它能证明双方存在
劳动关系;
工作证可以证明自己在该厂工作;
考勤记录则能体现工作时长,这些都有助于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数额。
3.
申请仲裁:
劳动者还能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要注意,需在
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
仲裁委提交书面申请。
当仲裁裁决生效后,如果厂方仍然不履行支付工资的义务,劳动者可以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丽在一家小厂工作,辞职时小厂却未结算工资。小丽先与小厂负责人友好协商,指出按时支付工资是其法定义务,要求结算工资,但协商无果。之后小丽想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可她发现自己没保存好劳动合同,仅保留了部分工作证和考勤记录,对于这些证据能否有效维权存在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按时支付工资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小丽与小厂负责人协商要求结算工资合理合法。
2、若协商不成,小丽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虽她劳动合同缺失,但工作证和考勤记录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数额,劳动监察部门有权监督检查并责令小厂支付工资。
3、若投诉无法解决问题,小丽还能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仲裁委书面申请仲裁,仲裁生效后厂方不履行,可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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