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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是否由用人单位承担

时间:2025.04.13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 阅读:1472人
律师解析:
在判断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责任归属时,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1.双倍工资支付情况:
按照法律规定,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都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这是对用人单位不规范用工的一种约束。
2.损失分担情况
当未签合同导致损失产生时,责任划分要具体分析。
若因未签合同,工作内容不明确,使劳动者工作失误并给单位造成损失,且劳动者存在过错,就可能根据其过错程度来分担损失。
要是用人单位故意不签合同,从而导致劳动者权益受损,例如劳动者无法享受应有的社保待遇等,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通常需承担赔偿责任
关键在于明确未签合同与损失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双方是否存在过错。
如果遇到此类问题,建议详细说明具体情形,这样才能更准确地分析责任究竟该由谁来承担。

案情回顾:

小朱于2024年3月入职一家公司,直至5月公司仍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工作期间,小朱生病就医,因未签订合同未缴纳社保无法享受社保待遇,产生了一定医疗费用。小朱认为公司故意不签合同,应承担其医疗费用损失;公司则称是小朱拖延提供相关资料才未签合同,双方就责任承担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规定,该公司用工超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小朱签书面合同,需每月向小朱支付双倍工资。
2、对于小朱无法享受社保待遇的损失,要判定公司与小朱在未签合同一事上的过错程度以及未签合同与该损失的因果关系。若公司故意不签,通常应担责;若小朱有过错,需按过错程度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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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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