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当公司搬迁导致
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且双方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协商不成时,公司应按
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支付经济补偿。
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标准的补偿。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
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补偿。
2.若公司搬迁前已与员工
协商一致,且在劳动合同里约定了相关内容,或者员工自愿跟随公司搬迁,这种情况下一般无法获得
赔偿。
3.综上所述,判断公司搬迁是否违约及是否应支付赔偿,要依据具体情形来定。
比如要查看公司与员工当初协商的情况,劳动合同有无相关约定,以及员工是否自愿跟随搬迁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量后才能得出准确结论,确定公司在搬迁事宜上是否需对员工进行赔偿。
案情回顾:小朱在一家公司工作多年。公司因业务发展需搬迁至外地,这使小朱的劳动合同难以继续履行。公司与小朱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内容,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小朱认为公司应给予补偿,而公司则以合同未明确相关条款为由,拒绝补偿,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当公司搬迁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且双方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协商不成时,公司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小朱工作多年,公司应按标准给予相应补偿。
2、由于公司与小朱未就变更劳动合同协商一致,且无
证据表明小朱自愿跟随搬迁或在合同中有相关约定,所以公司拒绝补偿的做法缺乏法律依据,应承担支付经济补偿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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