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经济补偿跟
劳动者在本单位干活的年头有关,每满一年,就得给劳动者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钱。
2.要是干了六个月以上但没满一年,就按一年来算;
要是没满六个月,就给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的月工资要是比用人单位所在的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的三倍还高,那给经济补偿的标准就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给,而且给经济补偿的年头最多不能超过十二年。
4.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之前的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例如,有个员工在公司干了5年,他每个月工资是8000元,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
那这个员工的安置补偿费就是:
5×8000=40000元。
案情回顾:小胡在一家公司工作多年后
劳动合同终止,公司
支付经济补偿时,双方产生争议。小胡认为自己工作了7年,月工资12000元,公司应按7×12000元补偿。公司称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小胡工资超其3倍,补偿标准应按12000元,且补偿年限最多12年,应按12×12000元补偿。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劳动者月工资比用人单位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还高,经济补偿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数额支付,小胡工资超当地标准三倍,公司按12000元标准补偿符合规定。
2、同时,补偿年限最多不超十二年,公司以12年计算补偿年限也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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