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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决书送达时间怎么算

时间:2025.02.22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仲裁 阅读:1005人
律师解析:
1.裁决书送达时间起算通常从送达日开始。
直接送达时,以受送达人签收日为送达日期,这很直观,签收了就意味着送达完成。
2.邮寄送达呢,是以挂号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当作送达日期,这样能明确送达的时间节点。
3.公告送达就更特别啦,自公告之日起过60日就视为送达。
送达时间的确定很重要呀,像劳动争议案件,送达后双方未在规定期限内行动,裁决书就生效啦。
要是送达过程出问题,那裁决书效力和后续法律程序都可能受影响呢。

案情回顾:

小李与公司发生劳动争议,仲裁委作出裁决。仲裁委先尝试直接送达裁决书给小李,小李拒绝签收。之后采取邮寄送达,挂号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5月10日。但小李称未收到邮件,主张应以公告送达日期为准,双方就裁决书送达时间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直接送达时,小李拒绝签收,不符合以受送达人签收日为送达日期的规定。
2、邮寄送达时,按照规定应以挂号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5月10日当作送达日期,而非小李主张的公告送达日期。若双方在规定期限内无行动,裁决书按此送达时间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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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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