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经营、交通事故等案件。 曾长期在深圳富*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CLIMIT*D、深圳市怡*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顾问多年。曾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在多个刑事案件中取得不起诉、缓刑、不批捕取保候审、改判胜诉等成果。致力于为每位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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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遭解雇,但公司未购买保险,是否需要赔偿在试用期间未缴纳社会保险而遭解雇的情况下,通常会享有相应补偿待遇。具体补偿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对存在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会保险进行补充缴交;2.向当事员工发放每满一年即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赔偿。按照规定,工作年限以一年为一个记度周期,每满一年可视为一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水平,不足半年的则按半个月计发。

在关于因不服调岗而遭解雇并要求予以赔偿的问题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明确规定,倘若用人单位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单方面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则需要承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责任。具体来说,其赔偿金额将依照该劳动者在本企业所服务的年限来核定,即每满一年便需支付一个月的工资额度;如果未能及时足额地支付此类款项,劳动者有权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申诉申请。

员工因未服从公司安排而遭辞退,是否有相关赔偿当员工因不愿接受调岗安排而遭遇企业解雇时,仍有获取赔偿金的权利。究其原因,即为用人单位在逼迫劳动者主动离职之际暗中对工作岗位进行了调整,然而,劳动者对此却享有拒绝的权力。若劳动者拒绝接受调整岗位这项要求,用人单位便得以凭借该理由终止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这无疑构成了法律上所认可的合法解雇行为。

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并同时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最多11个月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者如有以下情形之一,公司可解除劳动关系且不支付补偿金:1)试用期无法胜任岗位要求;2)故意破坏公司规定及制度;3)严重渎职、营私舞弊造成重大损失或声誉损害;4)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干扰本单位工作,且未改正;5)欺骗、威胁或利用困境签订/修改劳动合同导致无效;6)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