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未签署
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若出现了
劳动纠纷问题,如公司有意否认实际存在的
劳动关系,那么作为雇员的您,便有权利率先提出异议,
申请劳动仲裁以证实的确存在某种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在用人单位并未与您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时,为了确定双方之间是否具有劳动关系,我们建议您参考以下几方面的
证据:
(1)有关
工资支付的明细或记载(例如
员工工资发放清单),以及所有缴纳各项
社会保险费用的相关记录;
(2)用人单位为
劳动者颁发的“工作证”、“服务证”等具备身份认证意义的证明证件;
(3)劳动者所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募启示中的“登记表”、“报名表”等与招聘相关的记录文件;
(4),请注意这里指的是非电子记录,而非考勤系统的数据——考勤记录;
(5)其他来自于其他忠诚的劳动者的证明信函或者证词。
在此需要强调的是:
劳动合同并非唯一决定劳动关系存在与否的依据,对于
事实劳动关系这种非传统形式的劳动关系,法律同样给予了充分的保护。
法律依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