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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产假期间工资怎么发

时间:2024.12.10 标签: 劳动纠纷 社保纠纷 阅读:1466人
律师解析:
职工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标准,有三种情况:
第一,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生育保险的,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
其标准是按照国家规定是生育前工资标准,如果生育前工资标准每月浮动,则司法实践中,会按照女职工产假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平均数额来确定其产假期间的月工资标准。
第二,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的,一般情况下,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职工产假期间的待遇(即生育生活津贴)。
其生育生活津贴的支付标准为女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
第三,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但特殊情况下,女职工已享受生育生活津贴不足其应享受的工资性收入的,不足部分由用人单位支付。

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产假工资的法律后果:


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产假工资,属于拖欠工资的行业,劳动者可以此为由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可能面临被行政处罚的法律风险。


1、产生劳动争议风险:


拖欠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存在劳动者被迫辞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的风险。


2、行政方面的法律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规定,拖欠工资将面临责令限期支付、加付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赔偿金、处以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只要职工一旦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将根据法律规定对用人单位做出上述行政处罚。


3、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刑事风险:


刑法》有一个针对拖欠劳动报酬的规定,即:“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劳动者依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的规定应得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产假即属于“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因此,用人单位拒不支付职工产假工资,数额较大的,构成此罪,负刑事责任


“数额较大”标准:


1.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2.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劳动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的规定应得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第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


(一)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二)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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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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