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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离职赔偿标准

时间:2024.12.10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关系 阅读:1201人
律师解析:
1、孕妇离职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属于其他情形的,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
2、非因员工原因,公司辞退劳动者的,应当提前30天通知职工本人,并给予经济补偿。包含下列情况: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用人单位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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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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