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劳动利益属于
劳动争议范畴。以下情形属于劳动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
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
劳动报酬、
工伤医疗费、
经济补偿或者
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其他。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发生劳动争议,
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对
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公司多发了
工资,
劳动者不退回去是
违法的。该项收入属于
不当得利,劳动者应当及时退还给公司;否则公司可以通过协商、向人民
法院起诉等方式来追回多发的工资。在很多的劳动工资的
纠纷中,对于单位是否已经支付工资由谁来承担
举证责任双方常常会争执不下。但是,根据我国的有关司法解释,是否已经支付工资的举证责任应该由用人单位来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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