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协商
讨要工资不成,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
一、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解决。
投诉的解决的优点是,一旦用人单位是接到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理通知的,如果没有特别的原因,用人单位在劳动行政部门的压力下就可能会及时支付
劳动者的
工资,这样劳动者可能用最短的时间,最低的成本解决
拖欠的工资问题。因此,这种方式在处理
拖欠工资时,一般情况下可以首先选择。但是,如果劳动者的请求复杂的,如涉及
经济补偿、
赔偿金等,需要具体认定的,则可能劳动行政部门也无法解决,需要进行
劳动仲裁程序。
二、向劳动
仲裁委
申请劳动仲裁或者
向法院起诉。
通过劳动投诉无法解决的,劳动者只能向当地的劳动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以仲裁的方式来解决双方的
纠纷。劳动仲裁是解决
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必须要先经劳动仲裁,如果对
仲裁结果不服的,除一裁终局的裁决单位不能
起诉的外,其它裁决任何一方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申请人
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
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
证据和证据来源、
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
当事人。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
追索劳动报酬、
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
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
法律效力。
劳动者对上述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
民法院提起
诉讼。
三、因支付拖欠
劳动报酬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
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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