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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证件多久过期

时间:2026.01.02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仲裁 阅读:1319人
律师解析:
1.日常中,劳动仲裁的常规时效为一年,起算时间是当事人明确知晓自身权益被侵害的当天
2.若在职期间存在拖欠劳动报酬的争议,申请仲裁不受一年时效限制,但一旦离职,需在离职后的一年内向仲裁机构提出主张
3.若超出法定时效提出仲裁申请,对方可能以此抗辩,导致自身权益难以通过仲裁程序得到有效保障
案情回顾:

小李在某单位工作期间,单位连续数月拖欠其劳动报酬,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小李未申请仲裁。后小李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终止后一年零两个月,小李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拖欠的全部劳动报酬。单位答辩称,小李申请仲裁已超过法定时效,请求驳回其仲裁请求,双方就此发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时效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自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本案中,小李终止劳动关系后超过一年才申请仲裁,已超出法定时效期间。
2、劳动仲裁时效为法定权利行使期间,若超出该期间且无中止、中断事由,对方抗辩成立的,仲裁机构将不予支持其仲裁请求,导致小李的劳动报酬权益难以通过仲裁程序有效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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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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