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劳动合同精选解答 > 双方协商一致后能否不付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后能否不付补偿金

时间:2026.10.31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 阅读:1402人
律师解析:
判断是否支付补偿金,要分不同情形来看。在劳动合同解除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有不同情况。若用人单位提出并且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就得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等确定,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工作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算;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不过,如果是劳动者提出,且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除了劳动合同解除,在合同终止的其他民事领域,要是双方协商一致,只要约定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双方也能约定不支付补偿金。
但要是约定显失公平,或者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当事人能在法定期间内,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约定。所以,不同情况对应不同的支付规则,大家要清楚这些法律规定,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作一段时间后,用人单位提出与小朱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小朱同意。但对于是否支付经济补偿双方产生争议,用人单位认为可不用支付,小朱则觉得应获得补偿。另外,小胡和小静在其他民事合同终止时,协商一致约定不支付补偿金,之后小胡以约定显失公平为由,要求撤销该约定。

案情分析: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所以小朱所在用人单位应支付其经济补偿。
2、在其他民事领域,若双方协商一致且约定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可约定不支付补偿金。但约定显失公平或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当事人可在法定期间内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约定。因此小胡有权请求撤销与小静的约定。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